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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起纠纷,实际股东身份遭否认?看律师如何助力胜诉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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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118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他的工作,他提到,很多人在股权代持方面遇到了麻烦。股权代持本是为了方便公司运营,可一旦代持人违背约定,实际股东的权益就可能受损。就像下面这个案例,实际股东的身份被否认,这该如何维权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曲智玮律师代理。曲智玮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婚姻家事、公司治理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婚姻、继承公司股权纠纷。2023年8月,他还担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6月,阿XX・麦某某与阿XX・阿XX共同发起设立了XX公司,经过多次股权变更后,工商登记显示两人各持股50%。后来公司缺资金要引进战略投资人,阿XX・麦某某和阿XX・阿XX协商,由阿XX・阿XX代持阿XX・麦某某的股权,阿XX・麦某某退出显名股东行列。可阿XX・阿XX却不地道,受让案外人股权后,工商登记显示他持有公司100%股权,还否认阿XX・麦某某的实际股东身份,拒绝配合恢复其显名股东身份。

阿XX・麦某某起诉,要求确认自己是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享有50%股权,还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增记等手续。但被告和第三人提出了很多抗辩理由,比如阿XX・麦某某没出资、已退出公司、相关协议是伪造的,还说阿XX・麦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要先刑后民中止审理

阿XX・麦某某提交了很多证据,像《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银行转账出资流水等。被告和第三人对协议签名真实性有异议,还提交了伪造的《证明》《劳动合同》。法院依申请进行了两次笔迹鉴定,结果显示协议上第三人签名是真的,被告提交文件上原告签名是假的。被告申请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

案件历经管辖权异议等程序,多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先刑后民”,股权代持协议有效,阿XX・麦某某是实际股东,享有50%股权,被告及第三人应配合完成显名手续。法院支持了阿XX・麦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学到这些法律知识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股权代持中,要保留好出资流水、代持协议等证据,这些能证明你的股东身份和出资事实。

2.重视协议效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要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这样才能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

3.应对虚假抗辩有办法:如果对方提交伪造证据,可申请司法鉴定,用专业鉴定结果击破对方的虚假抗辩。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股权代持纠纷中,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法律策略,实际股东的权益是能得到保障的。遇到问题不要怕,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本案代理律师曲智玮,执业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9层,大家可依法依规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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