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扣件租赁案胜诉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原告与被告石XX签订合同后,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引发诉讼。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存在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因原告履约有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据通话记录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存在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未超委托范围,维持原判。此案展现了俞雯律师在处理委托代理关系纠纷时的专业能力,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成功维护了被告的权益。
房屋买卖调解破僵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俞雯律师担任被告胡XX、谭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诉请被告协助过户、支付违约金等。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于过户当天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俞雯律师在此案中充分发挥调解能力,促成双方和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激化。
购房款截留案助收房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购买商铺支付部分购房款后,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俞雯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表见代理、疫情影响等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疫情影响及原告付款不当,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俞雯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成功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维护了当事人的基本居住权益。
俞雯律师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在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认定上,还是在调解纠纷以及庭审辩论中,都能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是值得同行学习借鉴的优秀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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