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难点分析
这起电信诈骗案涉及六名被告人,他们组成诈骗团伙,通过冒充S国检察官等方式,向S国被害人拨打大量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检察机关指控六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犯罪情节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对于被告人谭X的辩护存在诸多难点,一方面要准确界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另一方面要寻找减轻处罚的情节。
辩护策略制定
曹亮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首先,提出被告人谭X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系从犯。虽然谭X在诈骗过程中扮演了“二线人员”的角色,但律师通过对整个犯罪过程的分析,认为其并非起主要支配作用。其次,指出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在诈骗案件中,判断是否既遂对于量刑至关重要。律师认为该团伙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际骗取到被害人的全部钱财,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再者,强调被告人有立功表现,谭X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这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最后,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辩论与结果
在庭审中,曹亮律师围绕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六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虽然法院认为谭X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认可了他们作用相对较小,且均系犯罪未遂,故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各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也予以从轻处罚。对于曹亮律师关于谭X的辩护意见,合理部分被法院采纳。最终,被告人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判决,且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曹亮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复杂刑事案件,在这起电信诈骗案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被告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从轻的处罚,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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