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劣刑事犯罪过了诉讼期该咋办
刑事诉讼中准确说法是追诉时效。一般情况下,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依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已过追诉时效的极恶劣犯罪核准追诉。若你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看是否符合上述特殊情形。
二、恶劣刑事犯罪过诉讼期后还能追责吗
一般情况下,恶劣刑事犯罪过诉讼期后不再追诉。依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
但存在例外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可对已过追诉期的犯罪进行追责。
三、恶劣刑事犯罪过诉讼期后追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犯罪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但依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追诉期后,如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具体程序是,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对这类已过追诉时效但认为必须追诉的案件,应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形成详细的案件报告。报告经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后,再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会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一旦核准,司法机关将启动追诉程序。
当探讨恶劣刑事犯罪过了诉讼期该咋办时,除了关注常规处理方式,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犯罪行为虽过诉讼期,但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在诉讼期内被害人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立案却不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您对恶劣刑事犯罪过诉讼期后的具体法律程序、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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