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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解除财产要怎样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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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2 · 1878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后财产返还规则如下:一是返还前提与原则,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依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一时性合同优先恢复原状,继续性合同通常不适用;二是返还范围,能返还原物的返还原物,毁损灭失的折价补偿或赔偿损失,且应返还孳息;三是特殊情形,有约定的依约定,违约方还需担责。返还以“恢复原状”为核心,兼顾各方利益。
当合同解除财产要怎样进行返还

一、当合同解除财产要怎样进行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财产返还需遵循以下规则:

1.返还的前提与原则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根据履行情况(如是否部分履行、履行瑕疵)和合同性质(如是否为一时性合同/继续性合同),选择恢复原状或其他补救措施。一时性合同(如买卖合同)优先恢复原状;继续性合同(如租赁合同劳务合同)因已履行部分无法返还(如劳务、服务),通常不适用恢复原状,仅可主张赔偿损失

2.返还范围

-原物返还:能返还原物的(如资金、特定物),应返还原物;原物毁损灭失的,需折价补偿或赔偿损失。

-孳息返还:返还时应一并返还原物产生的孳息(如存款利息、租金收益)。

3.特殊情形处理

当事人对解除后的财产返还另有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优先按约定执行;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的,违约方在返还财产外,还需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占用资金的利息、原物毁损的差价)。

简言之,财产返还以“恢复原状”为核心,结合合同性质灵活适用,同时覆盖孳息与违约赔偿,确保当事人利益平衡。

二、当合同解除房东扣留货物该怎么办

合同解除后房东无权擅自扣留货物。根据民法典规定,货物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或相关权利人,房东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占有他人动产。若房东因承租人欠付费用主张留置权,需满足合法占有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动产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的条件,否则留置权不成立。承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房东协商要求返还货物,明确告知其无权扣留的法律后果;二是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判令房东返还原物并赔偿因扣留造成的损失。同时,若房东扣留货物系非法行为,承租人还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三、当合同解除时原来的合同该怎么处理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比如返还财产、恢复场地原状等。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则根据具体合同内容而定,例如修理、更换、重作等。若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

从法律角度看,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已履行和未履行部分,以平衡双方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同时,合同解除的通知、协商等程序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解除行为合法有效。需注意,具体处理方式要依据合同具体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当合同解除财产要怎样进行返还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返还财产涉及孳息该如何处理,通常在合同解除后,原物及孳息一般都应返还给对方。另外,如果返还财产过程中产生了必要费用,这笔费用该由哪方承担也值得关注,一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双方过错等因素来确定。若你对合同解除财产返还的孳息归属、费用承担等具体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或是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别让困惑困扰你。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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