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究竟是什么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需结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确定:
一、解除的法定前提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方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合同。
二、核心补偿项目
1.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定义:指解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计(《劳动合同法》第47条)。
代通知金:若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
2.医疗补助费
单位需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绝症的增加100%(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部分条款废止,但医疗补助费条款在司法实践中仍普遍适用)。
三、违法解除的后果
若单位未满足法定解除前提(如未另行安排工作直接解除),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
以上为法定标准,具体需结合地方司法实践及个案细节确定。建议劳动者留存医疗期证明、工作安排通知等证据,以便维权。
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多少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需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两种核心情形:
一、合法解除的赔偿标准
若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2.代通知金:若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N+1”补偿模式)。
二、违法解除的赔偿标准
若单位未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如医疗期未满直接解除、未安排替代工作即解除),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
关键提示
单位解除时需出具书面解除证明并办理社保/档案转移;劳动者对解除合法性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以上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6条、87条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制定,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工作年限与工资水平核算。
当探讨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究竟是什么时,除了明确补偿金本身的标准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企业是否有举证义务来证明解除决定的合理性。另外,医疗补助费的计算与发放也是和此密切相关的问题,它涉及到一些具体情形和标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面临合同解除,这些后续的权益保障和详细规定十分重要。若您对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具体细节,那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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