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判定从犯有什么标准
诈骗罪从犯是在诈骗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判定标准如下:从客观方面看,起次要作用的从犯通常参与部分犯罪活动,在实行行为中行为强度小或对危害结果作用不大;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不直接实施具体诈骗行为,而是为实行犯创造条件,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等。从主观方面看,从犯认识到主犯的犯罪意图,明知自己行为会促进诈骗犯罪发生,且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但参与犯罪故意不坚定。量刑上,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等因素。
二、诈骗罪判定的金额标准具体是多少
诈骗罪判定的金额标准由司法解释和各地规定共同确定。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不同地区的具体金额标准会有所不同,需依据当地规定判断。
三、诈骗罪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判定既遂与未遂以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为标准。
既遂指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控制权,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例如,诈骗分子虚构事实骗得被害人转账,款项到其账户,即完成财物控制转移,构成既遂。
未遂指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控制权。如被害人识破骗局未处分财产,或虽处分财产但因银行系统故障等未到行为人账户。此时虽未实际获取财物,但实施了诈骗行为,仍构成诈骗罪,不过量刑上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探讨诈骗罪判定从犯有什么标准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的拓展内容。从犯在量刑上与主犯有所不同,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从犯的退赃退赔情况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积极退赃退赔的从犯,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更有利的考量。如果你对诈骗罪从犯的量刑幅度、退赃退赔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与诈骗罪从犯判定相关的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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