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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型诈骗罪在司法上认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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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668人看过
导读:借款型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形式实施的诈骗。司法认定要点有: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大量借款等;客观行为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像虚构借款用途等;财物处置上,肆意挥霍或高风险投资致无法返还可认定非法占有;还款态度上,躲避债权人等可佐证诈骗故意,司法实践会综合全案判断。
借款型诈骗罪在司法上认定是什么

一、借款型诈骗罪在司法上认定是什么

借款型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形式实施诈骗。司法认定要点如下:

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大量借款、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

客观行为上,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比如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担保等诱使被害人“自愿”出借财物。

财物处置方面,若借款后肆意挥霍、用于高风险投资致无法返还,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还款态度上,若行为人躲避债权人、拒绝沟通还款,也能佐证诈骗故意。

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全案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借款型诈骗罪。

二、借款型诈骗罪在司法上认定条件是什么

借款型诈骗罪司法认定需考虑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大量借款、借款后肆意挥霍、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等。二是客观方面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借款用途、夸大还款能力等,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三是借款时的财务状况,若负债累累、无稳定收入来源仍大量借款,可能构成诈骗。四是借款后的表现,取得借款后不按约定使用,而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赌博等,可认定具有诈骗故意。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某一点认定。

三、借款型诈骗罪中途还钱怎样认定

借款型诈骗中途还钱,仍可能构成诈骗罪,但还钱情节会影响量刑及诈骗数额认定。

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借款,即便中途还钱,也不改变其行为的诈骗性质。还钱部分一般会从诈骗总额中扣除,以未归还的数额认定为最终诈骗数额。例如,甲骗乙 10 万元,中途还 2 万,诈骗数额通常认定为 8 万。

在量刑时,中途还钱体现了行为人一定程度的悔罪表现和对被害人损失的弥补,法院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情节考量。不过,若还钱只是为逃避法律制裁,不会对定罪和量刑产生实质性影响。

当我们探讨借款型诈骗罪在司法上认定是什么时,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借款型诈骗罪认定后钱财的追缴与返还问题,被害人能否顺利拿回被骗资金是很关键的。另外,借款型诈骗和正常民间借贷在责任承担上有很大差异,诈骗者要面临刑事处罚,而民间借贷主要是民事责任。若你对借款型诈骗罪认定后的财物处理、和民间借贷界限划分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遭遇相关纠纷,不用再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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