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属于已过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哪些情况属于单位犯职务侵占罪
在我国刑法中,单位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个人犯罪,若单位集体意志下实施类似行为,可能涉及其他罪名,比如私分国有资产罪(针对国有单位),它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所以不存在单位犯职务侵占罪的情况。
三、哪些情况属于限制缓刑的情形
依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况限制适用缓刑:
首先,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其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大;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社会危害性严重。
其次,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超出该刑罚范围,通常意味着犯罪行为较为严重,不符合缓刑条件。
当探讨哪些情况属于已过追诉时效时,除了已明确的情况,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情形。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人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延长则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若你对追诉时效的计算、中断延长的具体适用等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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