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设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归属的设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且已完成离婚登记,则房屋归属约定合法有效。需注意,房屋归属约定的效力不直接等同于物权变动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仍需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但不影响协议本身的履行效力。若一方不按协议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损害方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撤销该房屋归属约定。
二、离婚协议对房产约定如何生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其次,双方已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其财产分割条款的生效以婚姻关系解除为前提,未办理离婚登记的,该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中房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不履行房产过户等义务,另一方有权凭离婚协议及离婚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约定义务。若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损害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房产约定条款。房产分割约定生效后,双方应按约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未办理过户不影响协议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离婚协议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对方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您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解决。协商不成时,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民法院受理后,会依据协议内容及子女实际需要、对方经济状况等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履行,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抚养费的支付。此外,若日后子女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您还可另行起诉请求调整抚养费数额。
在探讨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设定是否有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设定有效后,后续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有哪些流程和要求。若一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另一方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当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的设定又会对贷款偿还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您对这些与离婚协议房屋归属设定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