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有没有效
婚前财产分割约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有效的要件包括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若满足上述条件,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财产分割应按照约定处理。需注意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口头约定无法律效力。
二、婚前做财产公证财产该如何划分
婚前财产公证中财产划分应遵循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核心是明确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可能形成的共同财产范围。首先,一方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等,应在公证协议中列明为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其次,婚前财产的孳息或自然增值部分,属个人财产;若婚后经双方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可约定为共同财产或仍归个人所有。此外,双方可协商将部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如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归双方共有。公证时需提供财产证明材料,明确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取得时间等信息。同时,可对婚前个人债务作出约定,由各自承担。划分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明确,以避免婚后财产纠纷。
三、婚前做财产公证出了事该如何办
婚前财产公证的效力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及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婚前财产约定,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否则应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因公证的财产约定本身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约定。若公证程序违法或内容失实,当事人可向出具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申请复查,要求更正或撤销公证;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证机构承担相应责任。若婚后一方违反公证约定侵害另一方权益,守约方可依据公证文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约定或承担违约责任。处理时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确保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当探讨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有没有效时,除了有效性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前财产分割约定需要符合什么具体条件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呢?另外,若婚后双方想要变更或撤销婚前财产分割约定,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呢?这些拓展性的问题对于全面认识婚前财产约定至关重要。如果你在婚前财产分割约定方面的有效性判断、条件标准、变更或撤销的程序等问题上还有疑问,就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人士帮您理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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