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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辩护柯XX案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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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349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业务。他处理过超千件案件,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作为辩护人精准梳理情节,为柯XX争取到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辩护柯XX案获轻判

执业背景介绍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自2020年起在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他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联系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数量超过千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

柯XX案详情

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于2019年底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他先后4次购买德保苏铁约200株,部分已出售获利。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

律师辩护行动

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要求其退缴恢复生态环境成本及违法所得。黄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梳理核心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为柯XX争取从宽处罚奠定基础,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也协助柯XX明确赔偿责任与范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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