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信息与背景
范欣璐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服务地区为南通,其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她拥有本科学历,秉持“精研法理,恪尽职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核心业务领域
范欣璐律师的核心业务聚焦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离婚纠纷案件是其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极具优势;在继承纠纷领域,她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能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同时也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多年来,范欣璐律师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典型婚姻家事案件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她代理过诸多典型案例。例如代理一桩持续十余年、因家庭暴力导致当事人离家出走八年的离婚纠纷,在当事人鼓起勇气寻求帮助后,通过多方沟通促成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彻底摆脱暴力困境,收获当事人赠予的“智勇双全伸正义,人民律师为人民”锦旗;还成功解决多年未决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解决了孩子户口难题,让孩子顺利入学,获赠“优质服务、为民解忧”锦旗。
特殊离婚纠纷案例
在特殊离婚纠纷案件中,范欣璐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特殊离婚纠纷胜诉:南通范欣璐律师破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难题”为例,原告ZX与被告C某婚后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撤诉,后经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准予双方离婚、确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
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如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首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收集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关键证据,奠定诉讼基础。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针对性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阐明抚养安排的合理性;围绕房屋、车辆等核心财产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庭审中,她系统呈现证据链,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案,成功破解特殊婚姻纠纷的多重难点,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在刑事辩护领域,范欣璐律师也有出色表现。她曾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案件撤销;为涉嫌非法销售专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还代理过境外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盗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类刑事案件,其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凭借扎实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职务与公益活动
范欣璐律师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
作为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成员,她积极投身“情暖重阳、法律护航”专题活动,走进养老机构,为老年群体讲解防范诈骗、意定监护等实用法律知识。依托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在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策划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知识问答活动,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此外,她还常态化走进社区、公共场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与法律风险防范讲座,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热忱的公益之心,范欣璐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积累了良好口碑,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