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执业信息
孙启发律师就职于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203756。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天津津南区,联系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与紫江路交口东南侧滟澜山苑351号底商。多年来,孙律师办理案件达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秉持着“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担任多项职务
孙启发律师身兼数职,他是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工会驿站公益律师。此外,他还曾任检察院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和天津市法律逻辑论坛会员。这些职务经历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广泛参与度,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社会资源。
擅长多领域案件
孙启发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了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和赠予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报酬及赔偿争议纠纷、社会保险福利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加班费仲裁、赠予合同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以及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诈、洗钱罪等刑事领域。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在股东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与某XX管理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出资100000元,XX公司承诺赠送1%原始股权等权益。但协议签订后,XX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也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出资款。一审判决后,XX公司不服上诉,认为《股东协议书》系股权转让合同,自己不是收取出资款主体,不应承担返还义务,且当事人已参与公司经营,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孙启发律师接手二审代理后,仔细审查了一审判决书、《股东协议书》、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庭审中,他针对XX公司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对于合同性质,指出协议权利义务指向股权,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合同关系,XX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义务;关于根本违约,强调XX公司半年未履行主要义务且未证明赠送其他权益,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出资款返还,说明合同解除后XX公司应返还出资款。同时,他提交沟通记录印证XX公司违约行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类似案件处理有指导意义。
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某劳动服务公司与某金属制品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动服务公司派遣员工,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工资、社保费等并支付管理费。第三人作为派遣员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四级,劳动服务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后应金属制品公司要求将社保关系转至该公司。2022年,第三人申请仲裁确认与劳动服务公司在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请求,劳动服务公司不服起诉,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生效后,劳动服务公司为第三人补缴社保费及滞纳金105398.96元。
劳动服务公司认为根据协议社保费应由金属制品公司承担,委托孙启发律师追偿。孙律师接手后,审查协议内容,收集缴纳凭证、补缴票据、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证据。庭审中,金属制品公司未到庭,孙律师详细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金属制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劳动服务公司有权追偿。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金属制品公司支付补缴费用,为劳动服务公司追回巨额费用,厘清了劳务派遣关系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