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执业背景
沈杰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自2021年起在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所合伙人,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展现出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能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执业以来,他已处理案件300余起,服务对象包括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
砂浆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4年,原告XX公司与被告倪X签订《定作加工合同》,向X六期工程供应复合保温板。合同履行中,倪X参与核对并签字确认,但截至起诉仍有214,319.7元货款未付。2025年3月19日,XX公司将实际施工人王X及其前员工倪X诉至法院。被告王X辩称已结清款项,且债权超过诉讼时效,XX公司应向第三人申报债权。沈杰律师和张律师一同代理此案,他们全面收集并整理《定作加工合同》、对账单、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依据相关法律精准论证货款支付义务及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针对诉讼时效抗辩,提出因倪X离职未披露实际施工人身份导致维权延迟的理由。及时申请追加王X为共同被告,并提交相关生效判决书证明其身份。最终法院认定XX公司与王X存在有效买卖合同关系,倪X的对账单对王X有约束力,XX公司催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判决王X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充电桩损坏赔偿案
2025年3月1日,俞X将用于货拉拉运输的汽车停在停车场充电,因被告一管理的充电桩供电异常,车辆损坏。俞X委托沈杰律师代理此案,其诉求为两被告赔偿维修费、营运损失,被告二杨X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抗辩原告无专业检测报告,维修费和营运损失证据不足。沈杰律师精准收集维修凭证、接处警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驳被告的“无专业检测报告”的抗辩。主张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时,紧扣法律规定凸显杨X举证不能的后果。针对营运损失,结合行业标准合理调整诉求。法院认为俞X与被告一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认定车辆损坏与充电桩管理不当存在高度盖然性,支持营运损失按行业标准计算,且杨X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一支付俞X合计19848.1元,杨X承担连带责任,沈杰律师高效维护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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