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程豪律师在建设工程相关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这一案件的再审改判,不仅体现了程豪律师对案件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更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这些案件都涉及到建设工程领域复杂的合同关系和法律适用问题,程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共性在于,程豪律师在处理建工合同纠纷时,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梳理出关键法律点,通过再审程序等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在劳动争议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程豪律师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复杂利益关系和法律规定,程豪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证据情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用人单位维护了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劳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共性是程豪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严谨的诉讼程序和有力的法律论证,为用人单位驳回劳动者不合理的诉求,挽回经济损失。
刑事辩护成果显著
程豪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了有效辩护,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这一辩护结果减轻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件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找到关键的辩护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共性是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善于挖掘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通过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代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程豪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公司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孙XX负责生产线生产。被告单位成立后从事了一系列假冒品牌的经营活动,经审计涉及较大金额。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分析证据情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使得被告人获得缓刑。这一案件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不同罪名的深入研究和应对能力,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服务知名企业
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程豪律师一直致力于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他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在为这些企业服务的过程中,程豪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企业解决了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纠纷、刑事风险防范等。例如在上述的建设工程和劳动争议等案件中,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这体现了程豪律师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全面性和专业性,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程豪律师凭借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司法机关和客户的广泛认可。无论是在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的民商事案件中,还是在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的刑事案件中,程豪律师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