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该所的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1067。
职务与执业理念
朱秀芳担任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秉持“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调解优先、精准诉讼,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以及“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专注领域与专业服务
在劳动法领域,朱秀芳专注于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与赔偿、经济补偿金计算、企业裁员合规及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她精准把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既能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比如在处理企业裁员合规问题时,她能依据法律规定,帮助企业制定合法的裁员方案,同时也能保障被裁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民商事合同领域,她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包括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违约纠纷诉讼等,注重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与交易安全。例如在合同起草审查方面,她会仔细斟酌每一个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处理违约纠纷时,她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婚姻家事领域,她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继承等事务,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情感支持与人文关怀。比如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她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尽量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
专业方法:细致务实与策略定制并重
朱秀芳律师认为,每一个案件的成功都源于对细节的严格把控与对策略的审慎规划。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例如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她会仔细审查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以确定案件的关键问题。
她还会根据案件性质与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策略,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包括谈判、调解、仲裁与诉讼。在一些简单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她会优先尝试通过谈判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而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她会果断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此外,她注重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全程高效推进案件,确保案件进展透明,流程顺畅。她会定期向客户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让客户始终参与到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高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的坚实基石
执业以来,朱秀芳始终将客户的信任与托付视为前行的动力。在多个复杂争议案件中,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准备与有效的庭审表达,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并逐步积累了较高的胜诉率。这些成果不仅源于她的专业能力,更得益于她对每一个案件的全力以赴。
她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倾听需求、回应关切、及时反馈,努力超越客户的期望。许多客户在案件结束后仍与她保持长期联系,并主动推荐新的咨询与合作,这份持续的信赖,正是对她专业与服务最好的肯定。
持续精进,不负所托
法律领域不断更新,司法实践持续演进。为此,朱秀芳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持续跟踪法律法规与裁判动向,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她会定期参加各类法律培训课程和研讨会,与同行分享经验和心得,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成功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经验总结
朱秀芳律师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深知处理劳动争议时,证据为基石是核心原则。她会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纪要等关键材料,这是维权抗辩的根本支撑。同时,她会精准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边界,吃透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各类款项的计算标准,确保诉求或抗辩有理有据。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平衡双方诉求,降低诉讼成本;调解未果则制定靶向诉讼策略,兼顾公平与效率,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矛盾。
成功抗辩违法解除案例分析
案件详情
本案系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X与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李XX于2017年2月27日入职某某公司,担任信息主管应用工程师岗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2020年后实行每周单双休、每日8小时工作制,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2024年9月20日,某某公司以李XX2024年89月迟到17次、年度累计迟到33次为由,依据相关规定,经工会讨论后作出开除通知,解除与李XX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后,李XX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诉求包括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并出具纸质盖章版离职证明。仲裁委裁决某某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及出具解除证明,驳回其他仲裁请求。某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XX收到一审法院传票后,委托朱秀芳与邬喜益律师共同处理本案。
案件核心争议与审理结论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某公司以李XX迟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某某公司主张其提交的《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李XX入职时已学习并签字确认,对李XX具有约束力。但实际上其主张的销售任务相关理由与本案实际解除事由“迟到”不一致,存在主张偏差。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某公司据以解除合同的《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标准》虽已公示执行,但该标准规定的开除情形为“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而李XX的考勤记录仅能证明其晚打卡,无法证明未到岗提供劳动,且某某公司未明确迟到标准,未对李XX迟到行为提前提示警告,也未进行绩效负面考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背过罚相当原则。最终,二审法院认定某某公司上诉请求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仲裁委及法院根据李XX的工资情况核算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最终确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律师价值体现
接受委托后,朱秀芳迅速精准定位争议核心为“用人单位解除行为是否违法”,避免陷入次要诉求的争论。结合法律规定,从“规章制度合理性、解除依据关联性、处罚程序正当性”三个核心维度展开抗辩,制定高效策略。
她还全面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对方证据指出其核心瑕疵。庭审中强化“迟到与旷工的本质区别”等核心论点,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某某公司解除行为违法。
本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三个程序,朱秀芳全程为劳动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赔偿金及拖欠工资,弥补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案件结束后,朱秀芳向当事人总结核心要点,提示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关键证据,遇不合理处罚及时沟通并固定记录,强化证据意识。本案的代理思路与裁判结果也为类似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者提供了清晰的维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