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曹亮的执业之路
曹亮律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律专业,自2009年开始在法律领域耕耘。他是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辽宁省刑法学会第六届理事、(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舞弊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其执业证号为1210xxxxxxxxx1502,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从2009年至今,曹亮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和合同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0余件,其中刑事方面占比约60%,民事合同纠纷占比30%多,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原则,恪尽职守,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复杂电信诈骗案浮出水面
在20xx年4月至6月期间,谭X、秦X、刘X、杨X、宋X、柳X等人先后加入孙某在沈阳市xx区设立的窝点,组成电信诈骗团伙。他们分工明确,一部分人作为“一线人员”冒充S国检察官执法人员拨打S国被害人电话,以账户涉案名义进行恐吓,另一部分人作为“二线人员”冒充检察官上司进一步骗取对方信任,诱使被害人登陆伪装的钓鱼网站,暴露个人账户信息、密码,进而骗取钱财。该团伙以“啊XX组”为分组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谭X等六人犯诈骗罪,并出示了相关材料。
三、曹亮律师的有力辩护
被告人谭X的辩护人曹亮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谭X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系从犯;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虽然由于篇幅较大省略了部分意见,但这些观点体现了曹亮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专业判断。
四、法院判决与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谭X等六人伙同他人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均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系犯罪未遂,故比较既遂犯减轻处罚。谭X等六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故予以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也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谭X的辩护意见合理的部分,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各被告人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和罚金,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服从判决均未提出上诉。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充分展示了曹亮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水平,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