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富履历与专业资质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共/党员,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资格。在执业过程中,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
二、深厚实务积淀与擅长领域
从2009年执业至今,张居宽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此外,他擅长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领域,并且因其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还任省财税委委员,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三、执业理念与工作作风
张居宽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客户能从他的服务中感受到楚珺律师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执业十余年,形成了处理法律事务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既善于诉讼,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和有效解决。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预见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风险,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四、典型案例胜诉成果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赵X承担相应责任,被告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第三人赵X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张居宽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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