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拥有本科学历,同时还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他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现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此外,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涵盖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案件详情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到场,之后发生冲突。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报警后,民警至现场查获沈XX。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系从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情况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
辩护行动
田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案情。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时,他注重对罗XX的教育与引导,向其讲解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还积极与罗XX的法定代理人沟通,告知监管责任的重要性。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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