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执业生涯
王谦律师自2010年起正式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之路,成为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其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在这多年的时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秉持着“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资深团队负责人,他在法律界逐渐崭露头角。
擅长专业领域
王谦律师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经手的多起刑事案件,案情复杂、争议巨大,他都能凭借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在婚姻家庭领域,他也处理了不少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复杂问题的案件,以稳健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借款纠纷案件
在2012年,王谦律师代理了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2)南商初字第号。原告某某1委托王谦律师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服务中心、被告某某2追讨借款。2011年1月12日,原告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同时,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其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
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王谦律师将三被告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王谦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法庭提交了相关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具结书、保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律师费发票等书面证据。经法院庭审质证、审核,这些证据均被采信。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履行了发放借款的义务,而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房产对借款清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对该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作为连带保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属于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的费用,且收费金额未超出《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展现专业能力
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王谦律师在处理复杂民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庭辩技巧。他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制定了最优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赢得了超预期的合法权益。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像这样的典型案件还有很多,王谦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青岛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持续服务客户
如今,王谦律师依然坚守在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他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面对简单的案件还是复杂的法律问题,他都始终保持着专业尽责的态度,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制定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相信,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在法律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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