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昆明工伤赔偿律师段彪永:专注工伤赔偿案件处理

昆明工伤赔偿律师段彪永:专注工伤赔偿案件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37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段彪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110399447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330880660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曲直法律服务注重打造专业、高效的偏平化律师团队,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为曲直服务模式的鲜明优势。作为昆明近百家中小企业常年顾问,专业代理各类民商事,劳动争议,经济合同案件,是昆明首家专注于工伤赔偿的律师团队。
更多>
导读:段彪永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主要服务于云南地区,专注于工伤赔偿领域。执业期间累计承办工伤案件逾600件,在工伤赔偿、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领域有丰富经验,还承办过13件不予工伤认定行政等关联案件。其代表案例为代理张X与某个体户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案件。

教育背景情况

段彪永律师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之后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刑法专业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其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在云南大学的学习让他系统地掌握了法学的基础知识,而在中国政法大学对刑法专业的深入研究,则进一步提升了他的法学素养和专业能力。

执业机构职位

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在律所内,不仅要处理各类工伤赔偿案件,还需要参与律所的管理和决策工作。同时,他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职务让他能够深入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执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资源。

工伤案件数量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这600余件案件占他承办案件的绝大部分,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如此高的案件承办量,体现了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注和专业。这大量的案件处理经验,让他对工伤赔偿案件的各个环节都非常熟悉,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细分领域经验

除了常规的工伤赔偿案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在超龄工伤认定方面,此类案件由于涉及到劳动者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复杂情况,一直是实务中的难点和争议点。但段彪永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成功处理了多起这样的案件。此外,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此类案件达13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同时,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团队创立情况

段彪永律师创立了铁三角工伤律师团队,现有成员9人。该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工伤律师团队之一。团队成员都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处理工伤案件时能够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特别是在工伤伤残部位增补、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工亡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双赔等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方面,团队有着深刻的办案心得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在业界有良好声誉,在工伤工友心中有着非常高的认可度。

办案覆盖地区

段彪永律师工伤律师团队总部在昆明,但办案足迹遍布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楚雄等云南省十六个地州。无论是城市还是偏远地区的工伤案件,他们都积极参与办理,为广大工伤工友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在不同地区办案,团队也积累了更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地区工伤案件的特点和差异。

累计赔偿金额

经过多年的努力,段彪永律师团队累计为工伤工友拿到赔偿款30000000+元。这些赔偿款对于受伤的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来说至关重要,能够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进行后续的治疗和生活。这一成绩也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团队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

代表案例详情

2021年10月,张X与普X通过电话沟通“工资2200元每个月+提成+全勤奖”后于次日开始营业员工作。普X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张X工资,2022年6月,普X将张X工作的游乐园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游乐园服务。双方未明确过用工主体,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2023年7月,张X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张X无责任。2023年8月,个体工商户出具《工资证明》给张X。

张X发生工伤后,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二倍工资赔偿。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张X提交仲裁申请之日年龄已超法定退休年龄,张X主体不适格,决定不予受理。

张X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驳回张X诉讼请求二审予以维持。理由是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被上诉人作为个体工商户并未登记成立,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2022年6月后,被上诉人登记成立已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但上诉人此时已年满52周岁,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因双方当事人不满足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条件。

2025年3月,张X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张X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办案思路过程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一直是争议非常大的实务问题。大部分律师的专业思维,是能确认劳动关系就能认定工伤,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段彪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也是按部就班地仲裁和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因为在2020年有胜诉的成功案例。劳动争议仲裁不予确认劳动关系,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但一审和二审败诉却是在他们的意料之外。一审法院还非常贴心地,给他们出了书面的判后答疑,尽管败诉,他们也感受到了法官的用心和真诚。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案件败诉后,他们同样认为案子已经无法再继续开展,并遗憾告知当事人打不赢官司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而且是两个答复,都认为可以认定工伤,但很多律师或者法官等专业人士都认为,认定工伤需要有劳动关系为前提。

然而,在段彪永律师直播的咨询过程中,陆陆续续出现了不止一个工友达到退休年龄却能认定工伤的实例,活生生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摆在了律师的面前。这些工伤认定决定书,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一款,“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基于以上的实务经验,段彪永律师又重启了张X案件的工伤认定,最终也顺利的拿到了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个案件引发了段彪永律师的思考。大家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可能千差万别,不能说哪种理解和法律适用是绝对正确的,因为法律适用也一直在变迁,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像这个有争议的案件,四年前还可以顺利确认劳动关系,现在却不能了,但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后,能否直接认定工伤又是另外一个层面的实务问题。真正专业的工伤律师,不仅需要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需要接触大量的工伤实务案例,与时俱进,打破旧有认知,在实务层面做出对工伤工友有利的判断,勤勉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