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职业背景
丁婷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获法学本科学位。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工作经历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以及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有显著优势。
执业基本信息
丁婷现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目前,她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业务领域
丁婷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在民商事诉讼方面,包括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案件。她熟悉企业破产流程,能处理公司类纠纷,如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精通刑事诉讼程序,擅长为经济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也能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
服务企业情况
丁婷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
二手汽车欺诈案详情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明确备注车辆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委托人按约定支付购车款后,车辆保养时发现底盘漏油,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车辆为重大事故车。汽车商在销售时未披露车辆曾有重大维修的关键信息,委托人协商退款赔偿无果后委托丁婷律师团队起诉。
欺诈案争议与抗辩
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汽车商是否构成欺诈、委托人诉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担责。汽车商上诉称通过4S店查询维修记录显示为零,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无欺诈故意;还称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合理注意义务范围;并指出一审法院未对其提交的《公证书》作出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二手汽车交易行辩称仅为购车款代收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欺诈案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汽车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购车款赔偿金,承担保全费和鉴定费,驳回其他诉求。汽车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一审已对《公证书》进行事实认定,该公证书查询时间在双方争议诉至法院之后,不能证明汽车商在销售前履行义务。汽车商作为专业机构,未全面了解车辆情况,未履行检测义务,构成欺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欺诈案律师价值
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驳汽车商抗辩。庭审中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汽车商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担责,代理意见获法院采纳。还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高效审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买卖合同纠纷详情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采购1000吨玉米,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同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实际为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催款得知款项已支付至被告二公司账户,遂起诉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买卖纠纷争议焦点
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
买卖纠纷代理思路
律师团队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农业公司已付款;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情况并要求双方公司结算,构成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证实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情况知情,付款符合交易逻辑。
买卖纠纷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被告二公司与薛XX的款项分配属企业内部纠纷。最终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买卖纠纷案件总结
本案是因企业股东身份重叠、内部纠纷引发的买卖合同付款争议。关键在于厘清“付款行为的相对性”与“追认效力的认定”。薛XX的双重身份使其对付款情况知情并追认,企业内部纠纷不能对抗外部合法付款行为。
买卖纠纷律师价值
律师精准定位争议核心,锁定“付款追认效力”,避免无效举证。全面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进行专业法律论证,结合法律规定阐述观点,说服法院采纳代理意见,为当事人避免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为当事人提供风险防范指引,建议规范商业交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