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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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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935人看过
导读: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要视具体情况。合同欺诈是签、履行合同中骗财,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大、拒不退还或交出。若同一行为符合两罪构成要件,依“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不能同时立案,会以一罪论处;若不同主体不同行为或同一主体不同行为分别触犯两罪,可同时立案。
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

一、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

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合同欺诈一般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则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若同一行为既符合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不能同时以两个罪名立案,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以一罪论处。但如果是不同主体实施的不同行为分别构成合同欺诈和侵占罪,或者同一主体的不同行为分别触犯这两个罪名,那么是可以同时立案的。

二、合同欺诈与侵占罪同时立案有无法律依据

合同欺诈与侵占罪可同时立案,有相应法律依据。合同欺诈一般涉及民事合同领域,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方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撤销合同、要求赔偿等。而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的罪名,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当同一案件事实既符合合同欺诈构成要件,又满足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时,由于二者分属不同法律部门,法律并未禁止同时立案。民事上的合同欺诈处理旨在弥补受损方的经济损失刑事上的侵占罪追究是为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三、合同欺诈与侵占罪共同的立案法律依据何在

合同欺诈涉嫌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有不同立案依据。合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等情形,数额较大的予以立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该罪。相关标准一般参照职务侵占罪,部分地区数额较大以六万元为起点。二者没有共同的立案法律依据。

探讨合同欺诈和侵占罪能否同时立案时,还会衍生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合同欺诈和侵占行为同时成立,在量刑上会如何考量。因为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多种罪名并罚时会依据法律细致判定。再者,证据收集方面也有特殊之处,认定合同欺诈和侵占罪的证据要求有差异,同时立案时对证据的全面性和关联性要求更高。若你对合同欺诈和侵占罪同时立案的证据收集、量刑规则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来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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