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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成功追加股东担责挽回房东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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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282人看过
导读:在商业活动和家庭事务中,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多类案件。在包租公司“跑路”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和策略,成功为房东挽回损失,展现了在债务执行领域的深厚实力。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能力

郭寿瑶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她于2018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郭律师擅长多个领域,包括婚姻、债务执行、公司事务。她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能帮助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在股权架构搭建、财税优化等方面颇有建树,同时也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的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纠纷及财富传承规划。

二、深挖案件,突破执行困境

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使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

三、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诉讼策略调整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胜诉成果与行业意义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是典型的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纠纷,郭寿瑶律师通过追加未出资股东的辩护策略,成功穿透了公司面纱,让背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无法逃避债务,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展现了她在债务执行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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