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需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该罪既遂的条件一般是行为人实施了拐卖行为并使被害人的身体处于其实际控制之下。不以实际卖出为必要条件,只要完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中的任一行为,将妇女、儿童置于自己控制范围内,犯罪即既遂。比如,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或者用欺骗方法将妇女儿童拐走并置于自己控制,即便还未卖出,也构成既遂。若只是有拐卖的想法,但未实施上述行为,则不构成既遂。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三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四是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将其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五是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六是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七是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八是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量刑标准如何界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的量刑,先依据《刑法》第240条确定基准刑,该罪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处更重刑罚。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23条,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因素。若行为人已实施拐骗、绑架等行为,但因意志外原因未控制被害人,通常会从轻处罚;若接近既遂,如已控制被害人但短时间内被解救,减轻幅度会相对小。
了解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需啥条件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既遂后犯罪人会面临怎样的量刑呢?根据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另外,若在拐卖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死亡等后果,又该如何定罪量刑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您对这些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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