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后果是啥
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后果分多种情况。若因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如开发商隐瞒重要信息或购房者无正当理由反悔,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要求返还定金并主张赔偿;购房者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无法达成合意而未能订立合同,双方均无过错,出卖人应返还定金,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责任,需分情况确定。若因开发商原因,如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未订立,开发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甚至可能双倍返还定金。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如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购房者可能无法要求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无法订立,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将定金及已付购房款返还购房者。
三、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哪些法律条款
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适用以下法律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未订立,过错方需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若因政策等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双方互不担责。
当探讨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后果是啥时,除了已提及的后果,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能获得相应赔偿。要是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定金可能无法退还。此外,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导致未能订立,这种情况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定金应予以返还。若你对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赔偿、定金退还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支持为你排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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