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扎实
吴静律师自2015年起在乌鲁木齐开启法律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现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她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本科学历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扎实的法学理论为她的法律实践筑牢基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她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同时在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积累实践经验
吴静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她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此外,她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处理劳动纠纷
在某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吴静律师代理物业公司应诉。某物业公司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被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家属要求确认其与该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试图转移工伤赔偿责任。原告方称,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通过开会、通知体检、发送面试及录用短信等对原保洁团队进行直接管理和招用,应与死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而物业公司辩称,其与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等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不构成直接用工管理。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工资由保洁公司发放,且事发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吴静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精准定位核心,紧扣“服务外包”性质,阐释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区别,通过梳理证据链,隔离了物业公司责任风险。她敏锐捕捉关键事实,以“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核心抗辩理由否定劳动关系成立。面对原告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理由,律师准确援引规定,厘清法律适用边界。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代理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工伤赔偿责任,维护了合法的业务外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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