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专注刑事领域!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专注刑事领域!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400人看过
导读: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理念。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曾办多起重大案件,辩护成果显著。

一、律师介绍

张耀午律师于2013年开始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他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

在校期间,张耀午律师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通过系统学习,对各法律领域有了深入了解,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执业过程中,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热情、执着,敢于和公权力说不。

张耀午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前某区委书记王x辩护人、前某区政协副主x李x辩护人、权x传销案第六被告人刘x辩护人。此外,他还成功办理了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等无罪案例。

张耀午律师拥有南开法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等职务,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始终坚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即便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的情况,也会耐心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

二、主办案例

这起案件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赵XX、陈XX等七人(系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是于X,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是张耀午律师(由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案情概述为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持单刃尖刀至陈XX家门口,捅刺其左侧胸部,致陈XX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于X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接受指派后,张耀午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针对量刑,他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提出案发时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于X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庭审中,张耀午律师围绕上述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发表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多轮辩论,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于X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被告人于X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医疗费丧葬费),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张耀午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