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此外,他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一起典型案例。案例背景: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崔XX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
律师作用: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了解案情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及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缓交是惯例、配套费可追回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在本案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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