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满足三个条件是否属于累犯的认定情形
首先,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判处拘役不符合这一条件,所以因拘役即使满足其他条件也不构成一般累犯。
特别累犯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里前提也是前罪后罪需判处相应刑罚,拘役不属于此列,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综上,仅就拘役而言,无论满足什么条件,都不属于累犯的认定情形。
二、拘役满足啥条件算累犯认定情形
拘役不属于累犯认定情形中的前罪刑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所以,仅被判处拘役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如果后续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符合累犯其他条件,是可能构成累犯的。需注意,累犯的认定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具体情况要综合全面分析。
三、累犯认定中拘役算入刑期有啥条件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在一般累犯认定中,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如果前罪包含拘役,拘役的刑期是算入有期徒刑执行期限的。
根据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拘役的刑期会折抵相应天数计入有期徒刑刑期,那么之后计算累犯时,前罪实际执行的从有期徒刑起算日至结束日,若在五年内再犯相应罪,就可能构成累犯。比如前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中拘役3个月已折抵相应天数计入有期徒刑执行期,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可能构成累犯。
仅就拘役而言,无论满足什么条件,都不属于累犯的认定情形。那如果一个人先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之后又因一些较轻的违法情况被判处拘役,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又该如何看待呢?还有,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罪名,即便之前没有被判有期徒刑,而后续有相关犯罪情节且被判处拘役,是否会对整体的量刑和法律定性产生其他影响呢?这些问题是不是让你有些困惑?若你还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刑罚以及累犯认定相关的复杂法律问题,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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