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 2019 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作为律所合伙人、盈科无锡婚姻家事部成员、盈科无锡刑事事务部核心成员,他承办案件逾 400 件,尤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这起未成年故意伤害(重伤)案中,当事人在 2023 年 4 月,因朋友误乘他人车辆引发口角,后续与被害人一方扭打,其购买水果刀返回现场,捅伤被害人致重伤二级,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当事人及家属委托戴新进担任辩护人,希望争取合法宽缓处理。
接受委托后,戴新进以“聚焦未成年特殊保护、夯实从轻情节、推动矛盾化解”为核心思路开展工作。他深入查阅包括供述笔录、证人证言等在内的案卷材料,结合与当事人沟通,锁定多重从轻情节:当事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事发后留在现场等待,归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接着,戴新进积极推动赔偿谅解工作。他向被害人及家属阐明当事人情况及家庭赔偿意愿,协助家属在前期支付 2 万医药费基础上,额外赔偿 13.3 万,累计赔偿 15.3 万,促成双方和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庭审中,戴新进围绕辩护核心发表意见,强调当事人未成年身份及家庭监管不足背景,梳理多重从轻情节论证其悔罪态度和降低的社会危害性,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局意见主张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戴新进的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戴新进一直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信条,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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