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都燕果律师在当事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他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2023年4月,本案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将名下一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账户在此期间转入资金43万余元,其中包含4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34万余元,当事人获利两千余元。案发后,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都燕果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迅速识别出案件的关键争点,即如何证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降低其社会危害性。他积极组织证据链条,一方面收集当事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等自首情节的证据,另一方面收集当事人认罪认罚的相关材料。同时,都燕果律师积极协调,在他的见证下,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对一名主要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在诉讼策略上,都燕果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详细阐述当事人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后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的事实。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当事人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具备诸多从轻情节,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