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程豪律师正神情专注地为被告人卢XX进行辩护,他条理清晰地阐述着每一个辩护观点,试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其有自首情节。
程豪律师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受贿存在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9,000元借款和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量刑情节辩护时,强调自首可从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说明其表现突出、系初犯,提及退赃、家庭困难等情况,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争取立功。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未采纳“牵连犯、择一重罪”和受贿数额扣减的辩护意见,但认定卢XX自首成立,采纳“退赃”辩护意见,最终对其数罪并罚并从轻处罚。
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程序正义;明确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还体现人文关怀,展现被告人多面性。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这一信条贯穿了他整个执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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