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杨龙,他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杨龙律师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6年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2126。他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高学历背景进入法律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杨龙律师的核心服务地区为湛江,其次是吴川。他所在的律所分别在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7号财富汇3001室设有总所,在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旁吴川市啟华商务大厦四楼设有吴川分所。
执业至今,杨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此外,在婚姻家庭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熟悉继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的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
杨龙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出众,还拥有众多职务和荣誉。他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他始终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堪称他专业能力的典型体现。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XX年10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陆续经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等漫长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多个核心争议焦点。事实证据方面,控方指控余X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为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X实施了指控行为,证据链未达到刑事诉讼“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构罪要件方面,控方主张余X的行为符合“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但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X有参加该起犯罪事实。诉讼程序方面,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该程序瑕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杨龙律师作为余X的辩护律师,针对这些争议焦点开展了一系列辩护工作。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X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余X不服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首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X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余X再次上诉,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X的起诉。
最终,湛江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湛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针对余X的本次刑事追诉程序至此终结。这一结果充分展现了杨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他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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