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黔西南州兴义市法律界,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北京大学自学考试的教育背景,目前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同时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多年来,蒋顺花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据了解,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是她的显著标签。她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32万余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胜诉案堪称经典。黔西南XX装饰工程有限XX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为由,将委托人诉至贵州省XX市人民法院,要求委托人支付装修款320000元,并返还垫付的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搬运费共计6815.98元,两项诉求金额合计326815.98元。委托人否认欠款事实,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委托人深入沟通,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一是装修款是否已实际支付;二是垫付费用是否应由委托人返还。为构建有效抗辩体系,她开展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协助委托人整理付款证据,核实到委托人通过案外人分三次向原告XX的合伙人(第三人)支付款项,累计309600元,结合第三人出具的《装修说明》,证实因原告XX逾期完工,双方协商扣除11000元违约金后,委托人已全额付清320000元装修款,形成完整付款证据链。其次,深挖合伙关系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合作账木表》、证人证言等,证实第三人与原告XX系合伙关系,案涉工程洽谈、对接、收款全程由第三人负责,委托人有充分理由相信第三人有权代收款项,付款行为合法有效。针对垫付费用,她提出装修押金可由原告自行退回,且原告未与委托人协商即自行缴纳相关费用,无权主张返还,后续亦查实案外人已代委托人结清该笔款项。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上述核心要点充分抗辩,明确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与第三人的内部纠纷不应转嫁至委托人,垫付费用已实际结清,原告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贵州省XX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委托人已足额支付装修款,垫付费用亦已结清,判决驳回原告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1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蒋顺花律师凭借严谨的证据梳理、清晰的逻辑抗辩,成功为委托人避免326815.98元的经济损失,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值得信赖的选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