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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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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302人看过
导读:合同法定解除权是法定情形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的解除合同权利,《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可行使。行使需通知对方,建议书面形式;通知到达对方或载明期限内债务人未履行时合同解除。对方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效力,也可直接诉讼或仲裁主张解除,合同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怎么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一、怎么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定解除权是指在法定情形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多种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该权利。

行使方式如下:首先,解除权人应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但为避免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此外,在某些情形下,解除权人也可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卖方明确告知不交付货物。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买方未按时付款,卖方催告后仍未支付。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交付的货物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使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三、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分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如《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二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不行使,该权利消灭。三是既无法律规定又无当事人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应及时行使解除权,避免权利丧失。

在探讨怎么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时,除了了解行使的方式和条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法定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是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是要求赔偿损失等。另外,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是否会产生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况下解除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些都是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您在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以及相关后续处理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更深入地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不要错过获得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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