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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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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098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其在经营中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且符合构成要件,或作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若犯罪行为与他无关,未参与、不知情或曾反对阻止,则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分公司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犯罪行为,如诈骗、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且其行为符合相应犯罪构成要件,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分公司负责人是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成为直接责任人员,会被依法定罪量刑。但如果犯罪行为与分公司负责人无关,其未参与、不知情或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反对、阻止,则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二、分公司负责人需担刑责的情形有哪些

分公司负责人在以下常见情形需担刑责:

1.单位犯罪:分公司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行为,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等,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2.违反金融法规: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负责人参与决策、组织实施,可能被追究刑责。

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分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负责人对生产销售流程有管理职责且知情,会被认定担责。

4.侵犯知识产权:分公司存在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行为,负责人若起到推动、决策作用,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分公司负责人哪些行为要担刑责

分公司负责人在以下常见行为中需担刑责:一是涉及经济犯罪,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若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真实交易下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等虚开发票,会触犯刑法。二是职务侵占利用职务便利,将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三是挪用资金,挪用分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要担刑责。四是非法集资,以分公司名义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当探讨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核心的责任判定,还涉及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分公司负责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是否会影响分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分公司后续的法律地位是否会因此改变。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责任承担与总公司存在紧密联系,那么负责人担责后总公司在法律层面又需承担怎样的补充责任等。如果你对分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责任范围以及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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