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的法律界,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潘登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潘登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拥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321,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四幢西楼601室。他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
潘登律师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擅长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方面。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在合同领域,他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债权债务领域,他承办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并且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据了解,在某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潘登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本案的原告方为肖XX等五人,他们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双方的争议焦点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展开。原告按约提供了价值XXX.6元的石材,但被告尚有774572.6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被告在庭审中提出了多项抗辩,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并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面对被告的诸多抗辩,潘登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应对措施。他首先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
在应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时,潘登律师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他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并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
在三次庭审中,潘登律师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虽然最终认定的货款金额较原告主张有所减少,但远低于被告主张的已付清状态,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
潘登律师在案件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价值。他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针对复杂的工程量计算和价格认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参考。面对被告对关键证据结算清单的多重质疑,他运用优势证据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采信结算清单的价格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价格认定基础。他制定的“坚持核心证据、灵活应对鉴定、合理调整诉求”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技术鉴定与法律认定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了当事人核心利益的最大化保护。
潘登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其专业的法律分析能力、出色的证据运用技巧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制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信赖。对于有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相关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来说,潘登律师无疑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