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声名远扬。他有着丰富的履历,曾做了5年检察官,自2015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案件办理经验。
转岗律师后,张烜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便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为高屋建瓴的认识。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于刑事案件。
执业以来,张烜墚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了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他办理的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张烜墚首创“捕前辩护”概念,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他在2021年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并将其及“捕前辩护”概念在全国第二届刑事辩护专业化论坛以及北京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上和广大律师分享,业内反响热烈。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
在安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充分展现了张烜墚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上诉人安X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随后,律师团队确立了核心辩护策略,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的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但其已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
张烜墚并没有被动等待庭审,而是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沟通,系统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力促在侦查阶段解决问题。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撤销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张烜墚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精准找到核心突破口,为案件的无罪结果奠定了法律基础。他前置化的辩护策略,缩短了当事人被羁押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的辩护效果。这一案例也充分体现了他对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娴熟运用,以及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张烜墚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制定辩护方案全面且脚踏实地。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靠专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尊重,但在“错捕”、受地方势力干预等特殊案件中,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他柔和儒雅的外表下有一颗坚毅的心,帮助众多当事人洗清冤屈,重获自由,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障人权、防范冤错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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