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法律界,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以及“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赵骄虎律师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专项辩护。
执业十余年间,赵骄虎律师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不起诉、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等,还实现了多起案件的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在2023-2024年间审理的养老项目非吸案中,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能力再次得到充分展现。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的涉案公司,在2014-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庚X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后,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诸多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且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同时,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情况特殊,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此外,庚X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辩护意见审查后,虽未采纳部分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他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结合被告人实际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有效说服法院采纳意见,既让被告人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又避免了实刑羁押对其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赵骄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践行着“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