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成,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龙成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的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893,服务地区主要在成都,办公地址位于武侯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2号楼706。多年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涉及诈骗类犯罪、涉毒犯罪、涉黄犯罪等多种罪名。他多次为被告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保命甚至无罪释放的判决结果,辩护成效显著。
龙成秉持着“办案讲策略和技巧,灵巧办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舞台上绽放着光芒。他擅长处理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2021年7月,成都市XX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王XX(化名)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王XX虽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但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在王XX及其家属陷入绝望之时,他们找到了龙成律师。龙成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介入案件。他带领律师团队详细阅卷、深入分析,发现尽管本案后果严重,但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王XX事发后主动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处理,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龙成律师的积极沟通与协助下,王X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并取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
在审判阶段,龙成律师围绕这些量刑情节,向法庭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他指出,王XX系初犯、过失犯罪,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现,且已通过经济赔偿弥补了被害人家庭的损失,社会矛盾已得到实质性化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最终,成都市青XX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龙成律师的意见,认可了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法院判决王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王XX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避免了身陷囹圄。
这起案件是龙成律师执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的成功案例,为行业树立了榜样,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刑事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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