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执业至今,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教育背景为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案件,累计办案已超2000多件。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在一审中,魏宪合律师受杨XX委托,协助其收集证据。他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尽管双方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有力地维护了杨XX的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未得到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魏宪合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从一审到二审,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服务。他凭借对证据的有效收集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成功为杨XX赢得了官司。这不仅体现了他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方面的专业素养,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律师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的成功案例,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也为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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