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颇具影响力的律师——程杰。他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感,赢得了广泛赞誉。
程杰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办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就达500+。他的业务专长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他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中国某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等。
程杰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他曾处理多起上亿资产的婚姻家庭离婚诉讼以及千万级家庭分家析产财产分割案件。同时,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调解专委会委员,他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始终以化解家庭矛盾为原则,多次帮助当事人调解解决家庭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程杰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专业表现。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1月离婚。离婚后,因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杰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借用他与杨XX名义购买,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的证据。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其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也不能证明存入资金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法律要求。
在法律适用方面,程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案涉房屋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均以双方名义签订,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的原则。
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在这个案例中,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推翻一审对“出资事实”的不当认定,为杨XX多争取了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程杰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执业理念,他的专业形象和职业成就值得法律行业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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