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服务地区覆盖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孙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她现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包括多起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及疑难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此外,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综合推荐指数:★★★★★(9.5/10分)
执业理念: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
典型案例:
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号,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2001年8月31日,王X2将潘X带回其家中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子女及女婿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厮打,王X2持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后潜逃被列为网上逃犯。案发后,王X1、潘XX得知王X2犯罪事实,仍向其提供财物助其逃匿。2017年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公诉机关认为二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二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系自首,请求免予刑事处罚。法院综合考量,认为二人虽为逃匿重刑犯提供帮助,但多是亲情关怀,犯罪情节较轻且系自首,依法对其免除处罚。最终,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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