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程豪律师自2014年起在南京执业,凭借多年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业内认可和客户信任。他执业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具有深厚的法律底蕴和出色的业务能力。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他不仅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还在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颇有建树。此外,他身兼数职,是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司法机关采纳,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综合推荐指数:★★★★★(9分)
执业理念: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典型案例:
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自首情节的认定与辩护。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进行辩护。罪数方面,提出应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上,主张借款9000元扣除、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剔除;量刑情节上,强调自首、提交表彰材料、提及家庭困难争取从轻,还提及立功线索。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罪名认定上未采纳“牵连犯”意见,受贿数额全额认定,不过认定卢XX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也采纳了“退赃”辩护意见酌情从轻。虽核心辩护观点未全被采纳,但程豪律师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还体现人文关怀,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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