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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几年的前妻加我要不要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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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229人看过
导读:删除前妻联系方式属个人情感社交选择,法律不调整。若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沟通需求且添加不适可删除;若涉及子女抚养(探视、抚养费等)需沟通,保留利于处理法律事务,需综合自身情况和法律事务需要决定。
离婚几年的前妻加我要不要删了

一、离婚几年的前妻加我要不要删了

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否删除前妻联系方式属于个人情感和社交选择范畴,法律不对此进行调整。不过从法律角度,如果你们在离婚后不存在财产分割后续问题、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沟通需求,且添加行为让你感到不适或影响你现在的生活,你可以选择删除。但要是涉及子女抚养,比如探视安排、抚养费支付等需要沟通的情况,保留联系方式以便双方就这些法定责任和义务进行交流,对处理法律事务可能更有利。所以是否删除你可综合自身情况和法律事务实际需要来决定。

二、离婚几年的前妻带着男人来要钱

这种情况需先明确她要钱的理由。若她主张的是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自发现有未分割财产起三年内可请求再次分割。若要钱无合理法律依据,属于无理索要,你可拒绝。

若她以威胁、纠缠等方式持续要钱,干扰你的正常生活,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你可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视频等证据,先尝试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不合法。若协商无果,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总之,要在法律框架内处理此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几年的还可以追索青春费吗

“青春费”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从法律角度看,离婚时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离婚后再主张所谓“青春费”,缺乏法律依据。婚姻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结合与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因另一方青春流逝而需补偿的法定情形。

不过,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方,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青春费”,而是对无过错方因过错行为所受损害的弥补。所以,单纯离婚几年后追索“青春费”,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离婚几年的前妻加我要不要删了,除了个人情感与社交层面的纠结,从法律视角看,若后续涉及孩子探视权的沟通调整、或是之前离婚协议中遗漏的共同财产补充分割等问题,可能需要更清晰的法律指引。比如,若加好友后对方提出超出离婚协议的探视要求,或是涉及财产纠纷的沟通,如何判断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对离婚后财产补充分割、孩子权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困惑,或是想了解加好友后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边界,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晰,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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