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如何处理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在离婚时,其处理遵循公证书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婚内财产公证明确了财产归属,离婚时按约定分割财产。比如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离婚时该房产就属于约定方。若约定财产共同共有,一般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若公证约定债务承担,对外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但在夫妻内部有效。若一方不履行公证约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约定分割财产,法院通常会支持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公证约定。
二、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书能不能约定婚前财产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书可以约定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约定书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可通过此约定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所以,婚内财产约定书能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且受法律保护。
三、夫妻婚内财产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婚内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若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除了夫妻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如何处理,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一是公证后的婚内财产,若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能对抗债权人的追偿主张?二是若离婚时发现公证内容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该如何启动撤销程序?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不少当事人因未厘清而权益受损。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财产纠纷,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认定、撤销条件或债务对抗规则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法律人士为您精准分析,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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