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房产在哪几种情况不能分
离婚时,以下几种情况房产不能分割:
1.一方的婚前房产:根据《民法典》,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若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夫妻双方无法证明自己是实际产权人,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
4.承租的公有住房:夫妻双方对承租的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算的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时房产增益部分如何分割
房产增益部分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自然增值,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房价上涨,上涨部分是自然增值。
但若是婚后共同还贷导致的房产增值,这部分增益属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通常是: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购房款+已还贷款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比如婚后双方共同还贷10万,房屋总价款100万(含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值200万,那么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为10÷100×200=20万,这20万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当我们明确离婚时房产在哪几种情况不能分后,还要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若房产属于不能分割的范畴(如一方婚前全款购置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房产),另一方是否能获得补偿?补偿金额该如何计算?比如是否需结合房产增值部分、双方婚后对房产的维护投入等因素?其二,若房产是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仅享有居住权无产权),离婚后居住权如何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这些细节直接关乎您的切身权益。如果您对不能分割房产的具体认定、补偿标准或居住权归属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答疑,帮您理清复杂的房产权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