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符合条件怎么办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由公检法机关依职权决定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有权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监视居住的理由及拟采取的监视居住方式。公检法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并由其签名、捺指印。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会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和管理,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
二、监视居住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执行拘留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若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私自离开监视居住的地方,就可能被拘留。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
要是未经批准就擅自和他人见面或者通信,有串供、传递消息的可能,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以保障案件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
在传讯时不能按时到案,是对司法机关讯问的逃避,会影响案件进展,也会面临被拘留的后果。
用暴力、威胁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妨碍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可依法决定拘留。
一旦有自杀或逃跑企图,司法机关为保证案件正常推进,会对其执行拘留。
三、监视居住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监视居住: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比如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等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情形。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及保障胎儿、婴儿健康成长考虑。
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家中老人或孩子唯一的照顾者。
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比如案件涉及特殊领域、需要控制范围等。
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符合的具体情形。
当明确监视居住符合条件怎么办后,实际操作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执行地点的界定。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固定住处外,若存在无固定住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法定情形,可能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清楚具体适用标准;二是监视居住期间的权利义务,比如能否会见律师、家属,通信是否受监控,这些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如果对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流程、权利救济途径,或后续是否会转为取保候审等问题仍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后续处理的每一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